河南杞县叶婷实名举报为亡父申冤,实际上确是以不实言论误导舆论,事后她要是被追究法律责任,可能会面临3-5年的牢狱之灾。这后果她应该是清楚的,但依旧继续以谎言制造舆论,万一以后真被判刑也是咎由自取。虽然这件事引起众多网友关注,但关键问题大家都没抓住。
叶婷这件事,我留意了很久,迟迟不敢说什么,因为现在互联网上的事件反转太厉害了,屡见不鲜,不想被人带节奏利用。直至今天,看了这么多相关的报道,现在可以肯定地说,叶婷一家确实是制造散播警情谣言,涉嫌犯罪。(至于她们说了哪些谎言,详看配图中的《关于“杞县板木乡前营村叶某青案”有关情况的说明》,包括她父亲其实是几天之后死亡的,而她却说是次日(当天晚上凌晨算次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为什么叶婷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散布谣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叶婷一家为什么罔顾法律后果,都要这么做呢?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她们认为还有一个和她父亲吵架的人没被逮捕。也即是说当时和她父亲发生冲突的有几个人,其中两个动了手,其他的动了口,事发后两个动手的被逮捕了,剩下动口的没被抓,她们不服。那么问题来了,只吵架没动手的话,要以哪条法律法规抓人呢?(至于对方动没动手,她们肯定是看过视频的,相信这点公安机关不隐瞒)
第二,案子拖得太久,她们不满。事实上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立马有结果的,一两年后才判决的也很常见,这是在允许范围内的。劳荣枝这么恶劣的案子,不也花了很长时间才判决的吗?况且公安机关多次跟她们沟通,告诉她们案件已侦查终结,而且已经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正在审理当中。
实话实说,痛失亲人换谁都受不了,所以当事人的悲愤、不满情绪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她们一而再再而三利用广大网民的同情心,刻意误导舆论,实在不应该。万一叶婷真的被以警情造谣罪判三五年的话,那也是她自己应该承担的后果,怨不得任何人。但她说的她们怕被打击报复,长年在外不敢回家,这点我是相信的。说实在的,小地方发生打击报复的情况确实不少见,有关部门必须重视起来,坚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存活于朗朗乾坤!
叶婷这件事反转得越多,网民的站队争吵就越激烈。只不过大家都光顾着站队了,却没抓住最关键的问题所在,那就是有关部门公信力不足的问题。至于公信力为何不足,以致群众都不愿意去相信相关部门,而宁愿选择相信个人呢?这是一个很悲哀的问题,也是一个不好开口的问题。有关部门提升公信力迫在眉睫,且会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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