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社会变成了“我弱我有理”、“我会闹我有理”、“我有损失我有理”、“我犯错你担责”之类的风气。

所有附和以上观点的人,应当都是想的“到时候我也这样”,所以我先支持。

所有附和以上观点的人,都想着自己是“叶某婷”,而不会是被诬陷的“村支书”。

理想、信仰、社会风气、是非观的坍塌,将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2,也许是和平太久了,都不需要用脑了。也许是神(N)仙(C)剧看的太多了,“无逻辑”都变的理所应当了。

像刘鑫这种谎话连篇的人,都有无数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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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下,这些人的逻辑是这样的:

“你看,你看,刘鑫的这块地方是好的,这块地方也是好的。所以,刘鑫这个水桶,可以装水!”

这些人,为了维护自己的说辞,只看符合自己的。对其它地方的破洞,却视而不见。

这些人就是不明白,水桶能不能装水,是看有没有漏洞,而不是有多少地方是好的!

杞县事件及谎言

1,12月5日,叶家实名举报打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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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又发了一张寻人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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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月8日,杞县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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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杞县回复和叶家的倾情之作,对比来看:

A、叶说作案者还有“刘某彦”、“村支书”。证据呢?

没有证据,咬着谁就是谁?

任何一个蛮横胡搞的人,都可能会让你受够苦和累之后的积攒,瞬间清零。

B,公安的调查,是具有公信力的。

首先,公安的调查,是受到主管机关核查的。

其次,在侦查阶段,有保密需求。结案后,按相关行政法规,任何人都是可以提出申请,进行核查。

在这里,特意敬告一些媒体、自媒体,现在还没结案。在没核查前,不可以否定公安的调查结论。

C,叶家,你口口声声“我们母女有家不敢回,一年多漂泊在外”,到底是受到何种威胁和伤害?
请说明!
否则就是构陷!

D,调查组说“12月6日,在叶某婷男友在场情况下,县公安局民警出示证件后依法将其带回调查”。
叶家请出来说明,你12月6日的寻人启事是否是故意撒谎?
你们还撒了多少谎?
“随后通知我母亲要给叶婷判刑5年有期徒刑”——到底是谁给你这样说的,还是你们自己构陷的小作文来进行炒作!?
类似的谎言,你们还撒了多少!?

水桶能不能装水,是看有没有漏洞,而不是有多少地方是好的。
谎话连篇的人,还有多少是可信的!?

后记

不能因为你有损失,就医闹或者社闹。

每个人,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身份。
在你遭受损失的时候,你是令人同情的受害者。
但当你无理胡闹的时候,你是一个作恶者!

当一个人变成了作恶者的时候,还视为受害者,为混淆不分!

杞县叶父致死案,因为是人命案,要查清事情的真相,分清事情的性质和责任,一年半的时间,属正常程序。

结案后,你觉得哪里不对,你拿出证据来闹,都没有问题。

还没结案,你就无凭无据的要求抓这个、抓那个,个人欲望都凌驾到社会之上了!?

胡闹,只是一点私利。但大把的自媒体、包括有证媒体,无下限的胡说八道,影响的是整个社会的风气和秩序!

最后,我想说的是:

是非不分的东郭先生恶于狼!

狼之恶一时。东郭先生害人一世。
狼之恶明着易防。东郭之恶隔着伪装,却天长日久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