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A B45.5-22/IAPMO Z124-2022:塑料管道装置已发布,这是CSA B45.5/IAPMO Z124的第三版,它取代了2017发布的上一版本。
自 2005 年以来,由 CSA 集团和 IAPMO 卫生设备委员会同等代表的卫生设备联合协调工作组 (JHTG) 一直致力于塑料卫生设备标准的协调活动,CSA B45.5-22/IAPMO Z124-2022就是由此产生的结果。由于这些努力,该标准修订了 CSA B45.5-17/IAPMO Z124-2017,该文件不仅取代了 2011 版塑料卫生洁具标准,而且还取代了:
- CAN/CSA-B45.5-02塑料管道装置
- IAPMO/ANSI Z124.1.2-2005塑料浴缸和淋浴装置
- IAPMO/ANSI Z124.3-2005塑料厕所
- IAPMO/ANSI Z124.4-2006塑料抽水马桶和水箱
- IAPMO/ANSI Z124.6-2007塑料水槽
- IAPMO/ANSI Z124.9-2004塑料小便器
CSA B45.5-22/IAMPO Z124-2022 涵盖哪些内容?
目前的标准规定了塑料管道特征的材料、结构、性能、测试和标记的指南,由于其包容性,它适用于以下管道装置:
CSA B45.5-22 /IAPMO Z124-2022标准涵盖相关定义和背景信息,以及卫生设备公差、表面光洁度、开口和排水、溢流、法兰、扶手和斜坡的标准,标准中详述的测试程序包括扶手杆的旋转和负载、翘曲公差、表面检查、废配件连接和点冲击等。
CSA B45.5-22/IAPMO Z124-2022较上一版本修正了哪些条款?
3 定义:取消了原规定中,以下缺陷定义的尺寸范围值。
汽泡(Blister)-表面的中空凸起部分。
针孔(Pinhole)-表面上的小穿孔。
4.2 废水管件开口、排水和溢流
4.2.1.2
除非制造商提供专有(即非标准)废水配件,否则排污口的尺寸应如下图所示:
4.4 浴缸和淋浴底盆
4.4.1法兰
4.4.1.1 浴缸
拟用于靠墙安装的浴缸应安装凸缘,凸起至少高出边缘或门槛8毫米(0.3英寸),并符合4.4.1.3至4.4.1.5的要求。
4.4.1.2 淋浴底座
安装并固定在墙上的淋浴底座应包括一个连续凸起的法兰,至少高于门槛25mm(1.0in),并符合条款 4.4.1.3至4.4.1.5的规定。
4.4.1.3 法兰应为:
(a) 与浴缸或淋浴器底座一体成型;或
(b) 去工厂增加为岛式浴缸或淋浴底座,或
(c) 使用符合第5.17条规定的的法兰套件进行现场安装,包括所有必要的零件和紧固件。
4.4.1.4 使用现场安装法兰的浴缸和淋浴底座应按照第6.3进行标记。
4.4.1.5 法兰或拐角处理中的任何孔的底部应不低于边缘以上8 mm(0.3 in).
取消原4.4.3 淋浴底盘门槛应至少高出废水出口顶部50mm(2 inch)的要求。
4.4.5 供应配件
工厂提供的供水配件应符合ASME A112.18.1/CSA B125.1的要求。
5.16 耐热冲击试验
5.16.2程序:单位换算修改
耐热冲击试验的要求,热水冲击试样表面的原速率3.78±0.80 L/min(1.0±0.2 GPM)更改为3.8±0.80 L/min(1.0±0.2 GPM)。
6.5 安装说明
6.5.2 紧密耦合的抽水马桶
对于紧密耦合的抽水马桶,应随便盆或水箱提供安装说明。
6.5.3 壁挂式固定装置
壁挂式固定装置应包括固定装置的正确安装说明和最低结构支撑要求。
除此之外,其他的绝大部分条款仍沿用CSAB45.5-11/IAPMOZ124-2017的内容。
更多标准的详细内容,请参考上一篇文章:
塑料及人造石洁具产品 材料性能美标测试:CSAB45.5-11/IAPMOZ12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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