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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稳就业、保就业,促进人民群众稳定增收,孟州市人社局积极开展党建带群建“六帮六助”和“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专项行动,整理发布惠民助企补贴政策十七条,助力就业创业。

(一)脱贫劳动力

1.创业开业补贴:对首次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开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2.创业服务补贴:乡镇、村创办的实体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达到30%(含)以上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服务补贴。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实体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实际费用的50%,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补贴期限最长3年。

3.生活费补贴:参加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培训(包括实习)的,可向户籍地或常驻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申请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

4.一次性交通费和住宿费补贴:到县市外省内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可向户籍地或常驻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交通费和住宿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交通费和住宿费发票据实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300元。

以上政策,详情咨询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窗口8196618

(二)高校毕业生

5、见习补贴:对已办理实名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校各类毕业生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6、求职创业补贴:一般大学生实名制登记后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补贴300元。

7、落户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标准可申领生活补贴3年(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月份据实发放)。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人4000元、3000元、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以上政策,详情咨询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服务窗口8080776

(三)失业人员

8、失业保险金:领取对象:(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9、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逐月发放。参保失业人员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按360元/月计发;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260元/月计发;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按180元/月计发。

10、临时生活补助: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申领3个月,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逐月发放。按260元/月计发。

以上政策,详情咨询人社局工伤失业保险中心服务窗口8162432

(四)灵活就业人员

1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档案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理保存,持国家统一颁发《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对已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执行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已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同时领取医疗保险补贴。

以上政策,详情咨询人社局就业促进中心服务窗口8184135

(五)企业

1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并按照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以上政策,详情咨询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服务窗口8080776

13、稳岗补贴: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为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比例为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

以上政策,详情咨询人社局工伤失业保险中心服务窗口8162432

(六)其它

14、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免费参加培训。

15、返乡创业奖补:(1)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省财政一次性奖补50万元;(2)省级返乡农民工创业优秀示范项目,一次性奖补2-15万元;(3)省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一次性奖励1万元。

16、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贴: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注册成立5年以内的初创小微企业,项目在吸纳就业、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创新性等方面具有优势的,经省专家组评审,给予2—15万元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

以上政策,详情咨询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窗口8196618

17、创业担保贷款:(1)符合财政贴息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20万元全额贴息贷款;(2)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济实体,可申请最高150万元全额贴息贷款,贷款利息财政全额贴息;(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财政部分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贷款额度不得大于注册资金。

以上政策,详情咨询人社局就业促进中心服务窗口8184135

来源::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制:蔺鸿波 主编:杨焱辉

责编:平超明校审:汤 锐

编辑:郭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