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夫妻在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仅留有乙方名字,但结婚后,无论是出于信任、保障还是因为资金、还贷等问题,都会选择再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如何操作呢?

这种情况需要办理的是不动产登记的婚内析产业务,双方处于婚姻存续期间,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持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共同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服务窗口签署一个财产约定书,就可以直接办理啦。

签署财产约定书需要明确哪些内容呢?

签署财产约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的身份信息、需要析产的房产的具体坐落、产权证号等。再就是具体的转移形式,婚内析产的转移形式一般分为三种:一、可以将登记为夫妻双方的不动产约定为其中一方所有;二、将登记为其中一方的房产约定为夫妻所有;三、将登记为其中一方的房产约定为双方所有。

财产约定书不需要提前准备,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会直接打印出来,申请人只需要核对信息签字即可。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济南不动产微信号上也有模板,可以查阅下载。

这类业务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呢?

婚内析产是不涉及税费的,不需要缴纳,不动产登记费也是减免。只有约定为夫妻双方共有时,要颁发两个不动产权证,缴纳一个10元的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