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汕头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创新规定,进一步拓宽专利纠纷维权渠道,提升汕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效能,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汕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称“保护中心”)快速协同保护的优势,于今年9月底与该中心签订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委托书》,系省内首个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委托保护中心行使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职权的保护机制,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又迈上新台阶,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打造了新的样板模式。

此次行政裁决委托,坚持以完善“快保护”机制为目标,结合实际明确提出保护中心除立案、结案审批须由委托单位领导审批外,案件处理过程的受理、送达勘验、调查、开庭审理及调解等程序均由保护中心独立进行。这将有利于更加精准地对技术事实进行专业认定,更加有效破解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多疑难复杂、涉技术领域广、处理时间长等难题,更加高效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率和办案质量。目前,保护中心已立案受理涉及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3宗,正在办理中。

下一步,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紧密围绕知识产权强市目标,以此次委托行政裁决为契机,进一步下放执法权限,推动区县部门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裁决工作,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需求,为我市坚定不移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之路、推动“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服务特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