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望着法官,用手势比划着最后竖起大拇指,这时旁边的手语老师忙说道,这是杨某感谢法官,帮她解除了这段不堪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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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千阳法院寇家河法庭受理了一起杨某与蒲某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杨某和被告蒲某原是一对夫妻,杨某系聋哑人,婚后两人育有一子现已成年,因两人年龄差距较大,加之婚后为了生计,常常发生矛盾,杨某不堪这样的生活,多年前就离家出走,现诉至千阳法院要求与蒲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千阳法院寇家河法庭法官先通过杨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初步了解双方关于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配方面的意愿,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后,承办法官决定组织调解。考虑到杨某系聋哑人的特殊情况,为了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积极主动联系特殊学校的手语老师进行现场手语同步翻译,并与杨某的家属一起参加调解。

调解过程中,通过手语老师现场翻译,双方当事人沟通顺畅,承办法官依法、依情、依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与蒲某自愿离婚,杨某给付蒲某经济帮助24000元。

近年来,千阳法院依托“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坚持司法为民,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和价值追求,优化细化便民利民措施,依法依规高效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