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狠抓“三有”争创品牌建设,结合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持续按照“三个一”工作思路,更新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以品牌建设推动新时代碑林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有站位
全面落实“三有”工作要求
成立了“三有”争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开展“三有”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确立争创品牌和目标。围绕“一部一品牌”要求,各内设机构均确立了自身特色亮点品牌,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落实时限,确保责任到人;“三有”争创办公室按季度定期督查各部门品牌创建工作进展,督促全院争先创优,追赶超越,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有品牌
抓牢抓实重点项目创建
我院持续深化对品牌工作的部署落实和督导推进,着力实现以品牌创建带动工作创新发展的目标。全面推进“一站式”派驻检察品牌建设,根据碑林特色,建立了“一站式”联络员制度和认罪认罚全流程“一站式”案件办理机制,并在今年利用该机制办理案件21件,其中,适用该机制办理的白某诈骗案入选“陕西全面深化改革候选案例”“推进法治西安建设十大诉讼案件”,这项办案机制也在全省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现场会上作为碑林经验全面推广。
以“永宁春晓未检工作室”为依托,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抓实“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联合多部门制定涉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细则,深入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推广“家长学院”项目;今年以来,“永宁春晓”未检工作室相关工作经验和做法先后3次被《检察日报》等中央媒体报道,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经验在全省未检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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