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记者李全宏 通讯员郭锋 张舰报道 12月19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社会公开通报7起非法采矿案例,此举是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省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向纵深迈进。

一、王晓红非法开采石英石案。今年3月3日,昔阳县大寨镇王秦宫村王晓红未经批准,擅自在和顺县青城镇圪检洼村非法开采石英石,非法开采量及破坏量2322立方米,价值28.64万元。

二、陈龙福非法开采煤炭资源案。今年1月,陈龙福、王凯、葛小红三人在忻州市原平市轩岗镇黄甲堡村非法开采煤炭资源,非法采出量及破坏量738.04吨,价值26.56万元。目前,该案主要犯罪人陈龙福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王凯、葛小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和6个月。

三、平定县林鑫建材经销部越界开采石灰岩案。2020年9月,平定县林鑫经销部擅自在矿界外越界开采石灰岩,非法开采量1.32万吨,价值17.19万元。目前,法人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7.19万元上缴国库。

四、花果沟蛭石厂非法开采片麻岩案。2021年1月,花果沟蛭石厂在忻州市忻府区奇村镇非法开采黑云斜长片麻岩及蛭石资源,非法开采量及破坏量4.8万立方米,价值81万元。

五、李鹏非法开采煤炭资源案。2021年11月,临汾市乡宁县双鹤乡双凤渰村李鹏擅自在本村非法开采煤炭资源,非法采出量及破坏量2622吨,价值183.54万元。

六、兴县朴玉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开采石灰岩案。2016年4月至2020年6月,兴县朴玉实业有限公司在兴县魏家滩镇木崖头村非法开采有色冶金溶剂用石灰岩及建筑石料用石灰岩,非法开采量及破坏量12.69万吨,价值97万元。

七、汪向东非法开采砂岩案。5月29日,汪向东在临汾市乡宁县光华镇尧西村委井山头村海子沟非法开采砂岩,非法开采量及破坏量6250吨,价值11.24万元。

“目前,这7起案件已全部移送公安局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2起已依法宣判。”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副局长武涌说,下一步,将采取联合督导、突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工作不力、大案小查、压案不查等突出问题,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推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