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院真心实意地为我们办实事,帮助我们解决了困扰已久的问题,这块的环境现在好多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金仙观工作人员和附近群众对前来查看整改情况的检察干警表示感谢。

10月下旬,武功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接到群众反映,武功镇金仙观周边倾倒堆积大量生活垃圾,且存在焚烧垃圾现象,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和村民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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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群众反映后,检察干警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并询问金仙观工作人员,了解垃圾来源和处理情况。经调查:武功县金仙观始建于东汉末年,以后各代均有兴废,现为武功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倾倒堆积的垃圾为寺观人员日常生活产生,垃圾堆积过多后,会采取焚烧处理。此处虽有一老式垃圾箱,但因与现有垃圾清运车辆不匹配,一直未正常使用。该处倾倒堆积生活垃圾不仅影响周边生态环境,也影响文物保护单位整体风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了解到以上情况后,检察干警迅速立案办理,向负责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动用机械和人力清理该处垃圾,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并及时为寺观配备符合标准的垃圾箱,做到按时清运。

整 改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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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 改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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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上旬,检察干警再次来到现场核查,原有的垃圾已彻底清理,土坡进行平整并栽种绿植,寺观周边环境干净整洁、焕然一新。
常怀爱民之心,多办利民之事,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和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生态环境领域与文物和文化遗产新领域案件,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和文化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