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罚过重?河南开封,女子举报父亲被打死一案宣判,被告人刘青艺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刘得见被判有期徒刑八年,二人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1.9万元。
而另一刘家兄弟刘青彦则因没有参与打架,所以没事。
现在两名被告均表示会上诉。
这个判决下来,网上现在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判罚过重了,这个结果估计也出乎开封方面的预料之外吧。
看完整个通告过程,我是一点也不同情叶家的。而很多网友的观点也认为:
1、挑事惹事、侮辱骂人、先动手打人的都是叶洪青,他本身就是要负主要责任一方,而且整个打架前后三次的过程里,他都是主动攻击别人的一方,中间两次被人拉开,但放开后他又要继续纠缠撕打,像这样的人,你能怎么对付?你不把他打倒,他就要给你干趴下。
2、刘氏兄弟、刘得见几人和叶某无冤无仇,根本不存在要故意伤害对方,他们还手是被逼的,而且最先报警的还是刘家兄弟,有故意伤害别人,然后还把警察叫来的吗?
3、这叶某及其一家在当地口碑极差,叶某就是一个无赖耍横习惯了的角色,经常参与打架斗殴且还有案底没有了结,有过激的网友说,这属于为民除害了,当然我不赞同这种说法。
4、两位被告者都是自始自终在被迫自卫,你不还手,就得被叶某这股疯劲所打伤,按叶某这个暴脾气,即使今天吃亏了,隔几天他还会寻仇找回来。因此,这要么是防卫过当、要么是过失致人死亡,但肯定不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二人不存在“故意”的理由。
5、希望开封方面不是迫于什么舆论压力而做出如此一个判罚。
最后,我说一句题外话,像叶家超生这么多人口(八个子女),现在也都被曝光了,是不是应该查一查当初怎么准生的,应不应该按当时标准来补齐超生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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