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法律法规清理工作有序开展,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力度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共制定、修改、废止行政法规466件次,其中制定56件、修改46件次,“一揽子”修改327件次、废止37件。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各地结合实际开展立法工作,突出地方特色和针对性、实效性,为地方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缩,各省市县政府全部制定公布权责清单。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清理证明事项2.1万多项,有效解决“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逐步彰显。十年来,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0.9万件,案件纠错率达13.6%。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着力实现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尊严获得应有尊重。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初步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深化,行政决策公信力持续提升。
政府诚信建设力度加大,政府督察常态化运行,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加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法治政府建设已然迈出坚实步伐,一个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正大踏步向我们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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