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疫情防控平衡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现就进一步优化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倡导“非必要不查验核酸证明”。为方便群众办事,自12月22日起除养老机构、福利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会议、活动外,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不聚集,不进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无新冠肺炎症状的市民不需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的目的是排除疑似阳性感染者或发现阳性感染者,并不是个人预防病毒感染的必要手段。非必要的聚集扎堆进行核酸检测,大幅度增加交叉感染风险,挤兑了核酸检测实验室资源,也给确有需要核酸检测的群众增加了等待时间。

三、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可接诊发热病人。各医疗机构除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需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外,其余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风险较大的科室如口腔、耳鼻喉、儿科、妇产科、血透、ICU等防控政策由各医疗机构自行确定)。

四、对于居家隔离康复感染者,自首次检测阳性或出现症状之日起计,需居家隔离满7天。如居家隔离满7天,发热症状消退超过24小时且其他症状好转,核酸检测阴性可解除隔离。如仍有发热症状,待发热症状消退超过24小时且其他症状好转,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居家隔离康复感染者自行到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复核,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解除隔离后可返岗复工,无需进行抗原和核酸检测,在人多密闭的公共场所要坚持佩戴口罩。特殊行业和岗位的隔离康复和返岗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城区和乡镇保持现有便民核酸采样点布局不变、规模不变、效率不变,方便确有需要的群众进行核酸检测。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21日

一审:张蓉二审:龚森 三审: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