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福建泉州,鲤城区发生了一起恶性事件。只因在人群中看了对方一眼,一男孩就被两名男子殴打、持刀追砍。男孩身中数刀后躺在地上,救护车将其拉走时,地上留下一大滩血迹。
视频画面显示,三名男子在街头拉扯,双方都有攻击对方的动作,另外还有几名女孩参与其中。黑衣男子和蓝衣男子是一伙的,其中黑衣男子手里还拿着管制刀具。
在拉拽过程中,黑衣男子用手中的刀不停砍向白衣男孩。白衣男孩身中数刀后,选择逃到相对安全的地方。此后,黑衣男子追过来又朝他砍了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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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名行凶男子离开现场后,白衣男子再也坚持不住,身体瘫软在地上。男孩倒地后,有两名女生上前查看男孩的情况。
案发时,在附近看到这一幕的女子惊呼:“快报警啊!”
而与她同行的闺蜜,却对她说道:“报什么警!你是不是有病?别报!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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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情人士表示,起因是被砍的男孩子看了他们一眼,对方就质问男孩看什么看。之后双方发生了冲突,三个人就动起手来。
据了解,三人的年纪都不大,男孩更只十六七岁左右。两名男子砍完人后,骑着摩托车逃跑了,只有男孩还躺在地上。救护车赶到后,将男孩拉走了,地上还有一大摊血。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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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有网友表示,报警又不耽误你事,举手之劳罢了,而且又不是你报警,没必要劝别人不报警吧,是不是心里有鬼?
还有网友表示,男孩受伤不轻啊,都倒地不起了,这两个男的抓到得判刑了吧。还有个疑问,打人者是随身携刀吗?看着黑衣服拿的刀很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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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出发,两名男子的行为应该如何判定?
1、涉嫌故意伤害。
公民的人身健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微伤以下的,不构成犯罪,但可以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以上的,就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
具体到本案,双方起冲突后,黑衣男子持刀追砍男孩。男孩身中三四刀后逃离,黑衣男子追过来又砍了一刀。所以,男孩至少被砍了四五刀之多。
从视频中看,黑衣男子所持的刀具长度很长,肯定属于管制刀具。这样的刀具是十分危险的凶器,用力挥砍极易造成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男孩被救护车拉走后,现场留下一大滩血迹,也可知其受伤不轻。
如果,男孩经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以上,那么两名男子就涉嫌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只造成男孩轻微伤,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可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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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即使男孩伤情没有达到轻伤以上,两名男子也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即使受害者没有受到严重伤害,也可以用寻衅滋事罪来兜底量刑。
本案中,男孩只看了对方一眼,就遭到对方质问、刁难。发生冲突后,两名男子又殴打、追砍男孩。并且,事发在商业街区,造成公共秩序混乱。
两名男子无事生非、随意伤害他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的违法特征。考虑到两名男子当街行凶,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社会影响极坏,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应当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依据《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者,破坏社会秩序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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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事赔偿责任。
两名男子殴打男孩,持刀伤人,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男孩的身体健康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
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男孩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同时,男孩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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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比起两名男子的暴力行径,网友们更关心阻止同伴报警的女子。
有网友表示,让同伴不要报警的女子,这让我想起了江歌案。有这样冷血的闺蜜在身边,早晚会害了自己。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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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鱼,看实时案例,学法律知识,做懂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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