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全县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参照上级奖励标准对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的有功群众予以奖励。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提供充足证据,查证属实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元以下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案件、取缔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0元以下奖励。

举报电话: 110

大城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