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20时30分,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太和大队执勤民警在解放西路155厂处开展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发现一辆原本沿解放西路由西向东行驶的白色轿车,突然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停下来,女司机和同乘的两名同伴下车后欲离开,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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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要求司机配合进行酒精检测时,同乘的两名同伴拦住民警,狡辩声称女司机没有开车,只是将车停在路边没有启动。其中一名女乘车人屡次进入民警执法现场,挡在民警与女司机中间,并拉扯民警衣服,试图将驾驶员拉回车内。

民警告知其行为已经构成阻碍民警执法,令其离开执法现场,但该女子不听劝告。直至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其依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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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女司机以“心脏不舒服”“不能摘口罩”等多种理由拒绝进行酒精检测。民警多次、反复劝告均遭到拒绝。女司机家属也赶到现场,经多方规劝,21时10分女司机终于同意前往医院进行酒精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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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2mg/100ml。在医院抽取血样时,女司机又以多种理要拖延时间,民警多次警告之后,她深感再怎样拖延也无济于事。21时40分,女司机配合进行检测。经抽血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164mg,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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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驾驶人金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其同车乘客金某(驾驶人金某的妹妹)因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