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统计局了解到,受11月份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全市消费品市场恢复步伐有所放缓,市场销售降幅有所扩大。但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增长稳定,线上消费增势较好,新能源汽车及部分升级类商品零售好于整体。

疫情的短期扰动影响明显。11月份全市疫情多点散发,居民出行减少、消费场景受限,非必需类商品销售和聚集型消费受到明显冲击。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同比下降15.3%,较10月份增速回落了15.4个百分点。其中,出行类商品下降幅度较大,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当月同比分别下降16.5%和9.1%。同时,餐饮等聚集型接触型消费受到较大冲击,全市限额以上餐饮业单位零售额当月同比下降18.8%。

必需类商品保持稳定增长。基本生活类商品作为居民刚性需求,供应充足,销售稳定。1-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66.7亿元,同比增长9.2%,高于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速13.0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增长0.9个百分点。中西药品类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必需商品,销售增长较好。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当月增长20.8%,较10月增速提高了6.7个百分点。

 网上零售增势良好。疫情深度影响人们的消费习惯,愈来愈多的居民选择网上购物。同时,受“双十一”购物狂欢节的带动,全市网上零售实现较快增长。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38.7亿元,同比增长23.8%,占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的比重达27.0%,较去年同期占比提高了8.9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当月增长4.4个百分点。

新能源汽车保持较高增速。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新能源汽车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同时其相对更加简单的保养和较低的使用成本,也吸引了更多消费者的目光。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实现零售额10.8亿元,同比增长67.5%,占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的比重为7.6%,较去年同期占比提高了4.4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当月增长2.6个百分点。

部分升级类商品拉动较强。随着居民消费更加追求个性化和品质化,全市部分消费升级类商品拉动作用加强。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41.8%,拉动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当月增长1.8个百分点;能效等级为1级和2级的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5倍,拉动全市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当月增长2.8个百分点。

(来源:爱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