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谈话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重要方法,是最直接,最基础的调查取证手段.在实际办案过程中调查谈话,不光考验谈话对象,更考验我们谈话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见不配合工作,态度不好,有对抗情绪的谈话对象,遇见这种谈话对象,不能以硬碰硬,需要我们以柔克刚。近期在学习办案过程中,我对调查谈话有了更深的感触。

谈话要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古语有云“促膝长谈”,促膝是为了拉近与谈话对象的身体距离,长谈则是要与谈话对象拉近心理距离。在谈话之前,应先拉近与被调查人的距离,用带有温度与情感的语言去沟通,循序渐进切入正题,慢慢地让谈话对象卸下心理抵触的防线,触动其内心深处,引导谈话对象正确认识自己工作中作出的成绩与犯下的错误,应该对于谈话对象曾经作出的成绩应该给予肯定,给予其基本的尊重,但对于谈话对象出现的错误要强调存在的严重性与危害性,让其能从内心深处认可并接受组织的调查谈话。

谈话要辩理说法、情理交融。对于违纪党员干部我们既要用“雷霆手段”震慑惩处,也要用“菩萨心肠”感化教育。在说服谈话对象时,不能态度强硬,应该将理、法、情结合与交融,根据违纪违规事实情节,把理讲通讲透。对于正确的初衷,我们应该以同理心表示理解,通过多次说法、举例、辩理,深入谈话把“法”析清析明、让他感受组织的教育挽救,主动讲清问题、承认错误,认识到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谈话要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调查谈话开展前需要一个过程,在一些案件中,谈话对象有准备,想快速突破较难,急于求成,很可能就会适得其反,在遇见比较难开展工作的被调查人时,可以从其他证人谈话先入手,在和证人谈话掌握了一些情况后,对事实就有一个初步的掌握预估,与被调查人谈话就更有方向,更能掌握证人心理,更快融化他们内心的坚冰,打开心结,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完全信任组织,积极主动配合我们调查,让案件办理得以顺利、圆满。

纪检监察工作是赢得审查调查对象悔改之心、进取之心和对组织感恩之心的工作,我们要在谈心谈话中掌握正确的方法,要在严格的程序中体现人文关怀、体现温情提醒、体现灵魂救赎,做一名有温度的纪检监察人。

作者:张诗松(流水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