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还钱!”随着被执行人马某履行全部给付义务后,霸州法院近日恢复执行的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事情要从某保险公司与马某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说起,该案经审理后判决马某于判决生效后给付某保险公司保险赔偿款10010元及相应利息。因马某未履行法律义务,某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过多轮线上、线下查控,除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306.95元之外,未发现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约谈被执行人,责令其履行法定义务,但被执行人有意逃避履行,拒不配合,我院立刻对冻结存款进行扣划。2022年5月,因确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亦不能提供其它财产线索,执行干警依法将马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后,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近日,马某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以为法院采取的纳入失信、限高等措施不会对自己生活产生太大影响。但在这五个月的时间内,马某出门无法乘坐飞机高铁,银行开户受影响,做生意无法贷款,处处受限苦不堪言,马某向法官承诺近日便将全部给付义务履行,希望法院能解除对其采取的纳入失信及限高等措施,案件就此进入恢复执行程序。几天后,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马某将执行案款全部支付,我院依法对其解除信用惩戒措施,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为民始终在路上,“终结本次执行”不等于“终点”,霸州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案件,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