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22〕109号)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老百姓的事有人管、管得有条有理管到位,老百姓的苦有人问、问寒问暖问到家”的指示精神,在我市疫情防控政策过渡期,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全市民政系统决定在“两节”期间进一步开展“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系列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在全市进一步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全覆盖走访慰问工作,全面听取搜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弃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的民生诉求,用实地走访、解决问题解民忧;用优化服务、及时帮扶纾民困;用真诚慰问、送爱到家暖民心,切实让人民群众安心过冬、暖心过节、舒心过年。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节日送礼包”行动。全市民政干部要结合开展“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在节日期间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弃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赠送7万份“节日礼包”,主要包括慰问金,米、面、油、菜、衣物等生活物资“爱心包”及春联、福字等节日用品,着力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地区民政部门也要组织社区(村)扎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二)开展“送医送药”行动。各地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弃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群体发放7万份“健康包”,确保困难群众家中备有充足的常用药品。要特别组织社区(村)了解困难群众新冠感染情况,对于空巢老人等,要进行健康教育和用药指导;对于处在感染期的老人或儿童,要持续跟踪了解情况,必要时协助转诊医治。

(三)开展“问寒问暖”行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民政工作者要通过实地入户走访方式,了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弃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群体生活状况,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重点询问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居住环境等情况,对有突发困难的及时予以临时救助。

(四)开展“慈善济困”行动。各地区民政部门要发动我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或引导社会组织,向社会各界爱心企业、人士广泛募集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为困难群体募集物资总价值500余万元,惠及人数10000人。

(五)开展“亲情联络”行动。各地区民政部门要将父母均在外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空巢或独居老人作为关爱服务的重点对象,督促引导儿童父母、老人子女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同儿童、老人的亲情沟通,给予亲情关爱。

(六)开展“老幼暖伴”行动。各地区民政部门要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为有需要的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提供课业辅导、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一对一”服务,并鼓励邻里互助,营造“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关爱探访”行动。各地区民政部门要在走访慰问过程中,全面了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弃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群体居住环境的风险隐患,重点排查用电、用气、用水、消防和食品安全问题。发放爱心联系卡,明确包保人,建立畅通的“一对一”信息沟通渠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将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抓紧抓好。结合持续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构建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领导干部分工协作的推进体系,坚持周调度、半月推进、月总结机制,科学研究谋划,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牵头负总责、配合同负责、人人均有责”的原则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制定责任清单、细化任务清单、明确措施清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事、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推动各项工作有抓手、有载体、有平台。要注重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和工作措施的可操作性,统筹考虑既定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安排,确保与各项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坚决避免“两层皮”。

(三)强化督导,注重长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对本地区、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及随机督导检查,对工作完成进度、完成质量、创新情况、可借鉴推广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评价。要坚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着力探索建立一批长效化制度机制,推动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切实做好专项行动“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