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野一男子卖卡“躺赚”2000元,却惹来牢狱之灾!

长期以来,博野网警对涉电诈、帮信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严打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在今年10月份,博野网警对近期电信诈骗案件信息和相关线索进行细致梳理和分析研判,很快就锁定了被骗受害人张某转账汇款的对方账户所有人李某,并发现其银行账户近期资金流水异常,很有可能是通过出售个人银行账户帮助电信诈骗团伙实施犯罪, 并从中获取非法所得的一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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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了这条线索后,通过对李某银行资金流水的深入调查和摸排走访,民警循线追踪、踏网寻痕,经过48小时的缜密侦查,终于发现了嫌疑人李某的踪迹,很快民警便将涉嫌帮信诈骗犯罪的嫌疑人李某当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帮助境外电信诈骗犯罪团伙转移诈骗所得钱财,涉嫌多个诈骗案件及多个银行账户不明流水高达160余万元,而违法嫌疑人张某只是他收购的其中一个“客户”,经查,张某的银行卡涉案金额高达10万余元,两人对其违法犯罪实施供认不讳。

卖一张银行卡男子“躺赚”2000元却不知已涉嫌犯罪这类看似轻松便捷的盈利方式吸引了不少社会人士然而在高额回报收入的背后却是为网络投资、诈骗洗黑钱

无独有偶,今年10月份,博野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深夜跨省突击、辗转两地,博野网警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抓获涉嫌帮信犯罪嫌疑人游某(男,32岁,吉林人),涉案金额达到460万元。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了帮信罪,其包含“明知”“提供帮助”“情节严重”三个构成要素。生活中,个人犯帮信罪最常见的形式就是为犯罪团伙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具体表现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出租、出售给犯罪分子获取利益。此类犯罪具有犯罪成本低、犯罪分子贪图小利、法律意识淡薄等特点,很多犯罪分子并不了解向他人租借银行卡的严重性,认为提供银行卡后续的转账走流水行为与自己无关,从而误入歧途。

在信息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信息网络犯罪已成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重大威胁之一。增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涉个人信息证件和账户。不出借、出售。生财有道,切勿轻信网络卖电话卡、银行卡赚快钱的方法,以身试法沦为阶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