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血腥的杀人案件

2001年8月6日晚8时刚过,昆明滇池路旁的杨家地村,村中并不宽敞的主干道人来车往,道路两侧的商家正抓住这每日的黄金时间为生意忙得不亦乐乎。位于杨家地村,但已停厂的云南环保设备厂的民工晚饭后,三三两两开始外出散步。

这时,在该厂已做了两年多门卫的四川江中县人李大爷老两口开始留意起租住在厂内的湖南人宁秋阳的家人来。奇怪,平日宁及妻子、儿子、女儿出出进进,今日从早到晚都不见他们的踪影。李老汉两口联想到当日凌晨从宁家房内传出的打斗及叫喊声,越来越感到情况不妙,老两口遂借助宁家室内微弱的亮光,隔窗观望,一眼看到宁的妻子躺在地上,身上及地上流淌了一大滩血。为探明究竟,李老汉又找来手电筒,这一次李老汉又见到了受伤呆坐在地上的宁的小女儿宁南南。李老汉两口一边高声叫喊着“出事了!出事了!”立即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当日晚8时45分许,官渡公安分局滇池路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官渡区福海乡杨家办事处杨家地村云南环保设备厂内发生杀人案,请迅速处置。接指令后,滇池路派出所迅速组织值班民警赶往现场,同时向分局领导及刑侦大队汇报了案情。

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后,经初步勘查,发现宁家多人遇害,随即做好现场保护及案情报告工作。由于案情重大,市公安局王云发副局长、李明副局长、刑侦支队王培信支队长、刘刚副支队长、官渡分局周局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等闻讯后,立即带领各路侦查员,技术员火速赶往现场,组织指挥开展现场勘查及案侦工作。

二、令人震惊的现场

经现场勘查,现场位于官渡区福海乡杨家地村云南环保设备厂院内。院北侧为一幢坐北朝南的两层楼砖混结构房,该幢房南侧是一排花台,中心现场位于该幢楼一楼西起第二间。该屋是湖南省邵东县斫曹乡石坪村人宁秋阳(男,30岁)于两年前所租,宁在昆做兰花豆、五香花生、薄荷糖等小食品生意,房内还住着其妻周有香(女,28岁)、儿子宁正(7岁)、女宁南南(5岁)。宁秋阳、周有香、宁正被锐器、钝器刺中、击中身上多处已死亡,宁南南头部、颈部、面部被案犯砍伤,生命垂危,被民警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整个现场,惨不忍睹。

中心现场房间的门为单扇暗锁木门,门及门锁完好,房门关闭,但未锁,门窗完好。西侧一扇窗无插销,窗门打开,由下至上第一块玻璃打烂,窗台上有擦痕和少量血迹。

该间房为一单间,门背面由下至上见点状喷溅血迹,室内门后是宁秋阳(男)右侧卧位头东南脚西北面部向下的尸体,尸体下肢曲屈,左手弯曲向上,握有一根铁棒,该铁棒夹于两大腿之间,尸体右手呈自然弯曲,头压于右手上臂,铁棒西侧有一火钳,尸体胸部处见有一圆珠笔。西墙地上见擦拭血,紧连擦拭血尸体下有一血泊。尸体东北侧见一男式外裤,裤上系有一黑色皮带,裤包内有人民币一元伍角(一元币一张,伍角币一张),裤子上有大量擦拭血迹。

床中部是一头西脚东,呈仰卧位的男孩尸体(宁正),尸体右手压于棉絮下,左手位于体侧、手掌于垫单下,双脚伸直,面朝南。

在床西南角床边见一头东北脚西南呈俯卧位的周有香(女)的尸体,尸体左手外展,右手肘弯曲于头部,两腿分开,两腿之间有一右脚女式凉皮鞋,鞋内见有擦拭血,左小腿内侧见一铁撮箕,右脚北侧是一装有垃圾的红色塑料袋,尸体头东侧床西南角床板下地上血泊中有一金属柄单刃匕首,全长22cm,尖弯曲,刃宽2.5cm,刃长12.5cm,上附着大量血迹。

整个室内见大量滴落血迹及两种血鞋印。其中一种隐约可见前掌为棱形花纹鞋底,全长27cm、掌宽9cm,鞋底跟部见有横条纹及三角形的实体;另一种鞋底为细波浪纹,全长26cm。

进一步对三具尸体检验发现,死者宁秋阳上身赤裸,下身着一条黄色针织内裤,右脚穿一只男式黑色泡沫底拖鞋;左额顶部有“Y”形挫裂创,颈部、躯干,背侧有片状表皮剥脱,这些创伤为钝器碰擦形成;此外,驱干胸、腹部、肢体上有多处锐器刺创切创,为单刃匕首刺切形成。死者周有香上身着白色乳罩,被上拉至乳房上方,下身着白色三角裤,乳罩及三角裤上沾附大量血迹,头部有多个条形的挫裂创,为硬质棍类打击形成。死者宁正全身仅着一条淡黄白色卡通内裤,其上沾附血迹,死因为硬质棍类打击、单刃匕首刺切及颈部扼压、窒息死亡。从三人的胃内容消化及排空程度分析,死亡时间应在最后一餐饭后5小时左右。

经现场调查,云南环保设备厂内租住有除宁秋阳家以外的三户七人,此外还住有一些民工,当日晚共有28人在该厂内,侦查员一一进行了询问并照相。调查中反映出8月6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听到宁夫妇及小孩的叫喊声及打斗的声音。宁秋阳平时为人较好,与他人无矛盾,生意上也无债权债务纠纷。经技术人员分析,案犯系从该房的窗子进入,后打开房门入室,作案后也从窗子逃出。作案人数为两人以上,作案动机以杀人为目的,报复杀人的可能性大,死者的死亡时间应为20小时左右,即6日凌晨二时左右。

三、确定犯罪嫌疑人

此案发生在“严打”整治斗争第二战役期间,案犯作案手段凶残,一次杀死三人,重伤一人,在全市都极为罕见。案情引起了省、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昆明市委副书记贺兴洲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公安机关全力侦破此案。

为迅速破案,在市局、分局领导的指挥下,迅速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官渡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滇池路所组成的专案组,案件代号“8.06”特大入室杀人案,案侦工作紧锣密鼓展开。

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走访工作,案发当晚,专案民警查明曾在该厂内打工的四川省垫江县澄溪镇解放村三组农民邹贤康(男,29岁)有重大作案嫌疑,邹贤康于案发前的7月25日因猥亵宁南南被宁秋阳发现后逃走,现场勘查时从中心现场至邹贤康居住房屋沿途有滴落状血迹,且其居住房子的窗台上有新鲜擦拭痕迹,经生还者宁南南照片辨认,也证实系邹贤康与另一男子进到家中,对其家人实施杀人作案。邹贤康于7月28日从该厂住处逃走后,厂内工人没有人再见到其回来过。

四、严密布控

专案组于当晚查明涉案重大犯罪嫌疑人后,在全市发出了协查抓捕邹贤康的通报,并将其立为上网逃犯,网上追逃。同时根据现场分析中嫌疑人邹贤康可能在作案中受伤的情况,对发案后一段时间内各诊所、医院接收伤者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根据线索派出工作小组赶赴重庆垫江县邹的原籍地布控、抓捕;赶往玉溪查找邹的女友获取线索;赶往嵩明四营煤矿邹贤康曾服过刑的劳改场所,通过对其狱友了解其社会关系及可能的落脚点;对昆明火车站及公安分局各个卡点均进行了布控堵截。各项工作按照领导的安排迅速得到了落实。

8月7日晓,在官渡公安分局领导的指挥下,根据线索,分局在20分钟内集中了一百五十名警力对涉案嫌疑人邹贤康可能落脚的宋旗营、佴家湾等地进行了“地毯式”搜索,各分局也按照市领导的安排,在全市展开了清查,但未发现嫌疑人踪迹。

五、抓获犯罪嫌疑人

8月8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昆曲路严家山收费站公安分局警务站堵卡点的民警正在认真堵查着每一辆过往的车辆,一辆从昆明开往宣威,车顶上放有自行车的长途中巴车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在对自行车车主的检查中,从车窗探头探脑,伸头声称自行车主的两名男子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公安民警对照市局协查通报,迅速确定其中一名男子正是“8.06”血案的元凶邹贤康,民警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将企图负隅顽抗的犯罪嫌疑人邹贤康及同案犯王发聪抓获。市局公安分局立即将此情况通报专案组,专案民警迅速赶往将此二人押回官渡分局刑侦大队。

当晚,市局、刑侦支队、分局领导赶到分局刑侦大队就审讯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专案组民警经过近五个小时斗智斗勇的审讯,在确凿有力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邹贤康,王发聪(男,20岁,云南镇雄县人)交代了这起震惊春城的大案。

六、灭绝人性的残杀事实

犯罪嫌疑人邹贤康因盗窃于1996年8月至2000年8月被判刑四年投入劳改,刑满释放后隐瞒被判刑的经历到杨家地村云南省环保设备厂做临时工。

2001年7月28日下午,邹因猥亵受害人宁秋阳五岁的幼女,被宁发现后,宁持刀追砍邹,邹跳窗逃跑。为了报复宁秋阳及家人,邹贤康邀约了曾因抢劫被判刑一年刚释放的镇雄人王发聪,事前购买了作案工具两把尖刀、一根钢管。

8月6日凌晨0时许,邹贤康、王发聪携带作案工具窜至云南环保设备厂,从厕所翻墙进入院内,二犯进入邹以前的宿舍内等候,至凌晨2时左右窜至宁家所住的一楼房间,捅开窗子进入室内,丧心病狂用尖刀、棍棒连续将熟睡中的宁家一家四口杀死杀伤,作案后跑回邹的宿舍内从其宿舍的窗子逃离现场,当夜逃至呈贡县一医院,包扎了作案时受害人反抗所留下的伤口。8月8日,二犯将所骑自行车放于所乘坐的中巴车顶上,欲逃往宣威躲藏,未想到“多行不义必自毙”,却落入了恢恢法网。

8月9日一大早,市委、市政府、官渡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得知此案仅用49小时就胜利告破的消息后,对公安机关及时成功破获此案表示热烈祝贺,对专案组表示亲切慰问。

8月9日下午,十余辆警车警灯闪烁、警笛长鸣,在全副武装特警队员的押解下,灭绝人性、丧心病狂、罪该万死的犯罪嫌疑人邹贤康、王发聪被押往作案地点杨家地村云南环保设备厂内指认作案现场。附近群众闻讯后,夹道观看。云南环保设备厂附近的群众再次见到了杀人恶魔邹贤康。“人面兽心、千刀万剐,马上枪毙“的咒骂声将邹贤康吞没……

七、女童的安危牵动着民警的心

案件侦破后,父母双亲及哥哥惨遭毒手,年仅五岁、身受重伤正在医院抢救的女童宁南南失去了所有亲人,由于无经济来源,女童的医疗费成了棘手的问题,由于无医药费保障,女童的生命随时受到威胁。

女童的安危牵动着为破案连续工作两个昼夜,熬红了双眼的分局领导、市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官渡分局刑侦大队、滇池路派出所等单位办案民警的心。案件宣告破获当天,官渡分局周洪伟局长、马俊岭副局长、刑侦支队王培信支队长、刘刚副支队长、一大队高宝昆副大队长、刑侦大队周荣、陈良等领导带头捐款救治受伤女童,短短一个下午,官渡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就捐款人民币2500元,滇池路所24名干警捐款720元,市局刑侦支队一大队8名民警捐款240元,分局法制科闻讯后全科民警也捐款240元。8月10日上午,分局、刑侦大队领导携带着这笔饱含着全体民警一片深情的捐款3700元,赶到昆华医院将这笔救命钱及时送到了医院的手中。

之后,宁南南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恢复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