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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阜新市海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周宇和书记员潘博收到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呈送人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汤某的父母,汤母在向周宇法官深鞠躬的那一刻,在场所有人无不动容。

2011年12月于某向汤某借款15万元,约定2012年末还本付息,但是到期并未还款,而是重新签订下一期借款协议,如此周而复始,连续签订协议直到2015年6月,于某的姐姐为于某借款的担保人,同时约定到期未还款于某以房产作价偿还。然而于某到期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汤某因此诉至法院,2015年9月,海州法院判决于某偿还汤某本息共计19.95万元,于某姐姐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到期仍未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执行局内部人员工作调动,案件的承办人发生变动,期间经历了拍卖、变卖于某房产流拍、冻结于某工资账户因于某频繁更换而使冻结失败等一些列情形,共计为申请人执结款项23.2万元。

2022年9月9日,该案转由执行局副局长周宇承办,周宇法官业务能力强,执行经验丰富,在采取一些列执行措施的同时,找准执行切入点,法理情并用,最终使蛮横的被执行人安分守法,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因本案持续时间长、还款次数多、数额不等、时间随意,利息及迟延履行利息计算复杂,双方当事人对彼此的计算结果均持有异议。对此,周宇向执行指挥中心刘晓潭主任求助,刘晓潭详细阅卷后,逐笔列出还款明细,分段计算利息,依法确定抵扣顺序,确保每一个公式均有法可依,最终计算出截至到2022年9月30日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本息和迟延履行利息共计23.8万元,得到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同时被执行人向周宇法官提出调解意向,并承诺调解成功后将一次性给付全款。经过周宇法官和书记员潘博的悉心调解,申请人同意放弃迟延履行利息6.6万元。鉴于双方当事人多年累积的矛盾较大,周宇采取对申请人汤某现场做笔录、对被执行人进行远程视频约谈的方式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于某给付全部执行款17.2万元,并在视频中向申请人表示歉意。

书记员潘博遇事考虑周全,与当事人沟通态度和蔼,工作中任劳任怨,不畏困难,他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清楚地掌握案件进展的时间节点,适时给予法官工作节点提示,适时给予当事人办理事项提醒,他不仅是法官的好助手,更是当事人信赖的好书记员,该案中申请人书面申请潘博继续跟进该案的执行。该案的法官与书记员形成强强联合的执行组合,仅用18天的时间,申请人拿到全部执行款。

汤某在感谢信说:“我们全家真诚地感谢周宇法官和书记员潘博在我的案件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海州法院崭新的精神面貌,看到了新一代执法人对事业的赤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执着与担当!”

作为汤某代理人的汤父激动地说,“我第一次找到张超局长说明案子的情况,张局长当即表示马上给我安排法官处理我的案子,周宇接手该案后第二天就把被执行人的工资账户冻结。阅卷、查封账户、计算利息、与被申请人核对本息、到被执行人单位调查核实、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对双方进行巧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这一些列的工作都在周密的时间部署中,有条不紊地开展。18天的时间一切处理妥当,太快了,真没想到!”

周宇诚恳地说:“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感谢二老一路奔波来送锦旗送和感谢信!”说话间,汤母向周宇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周宇马上还礼,二人眼里都泛起了晶莹的泪花,相信他们各自都有着不同的心历路程,而此时此刻,又有着如此同频的感动。这一刻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之间再无隔阂、再无距离,人民法官用自己的拼搏工作兑现了人民至上的崇高承诺,而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