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大件垃圾处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筠连县大件垃圾处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受筠连县恒新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筠连县大件垃圾处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筠连县大件垃圾处理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人:筠连县恒新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200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购买大件垃圾破碎系统及器械、遮雨棚等一批货物,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概述。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见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0日09: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或网上报名领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本项目磋商文件为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标明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编号以磋商文件中为准)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记录表中*号项(投标单位全称、公司地址、电话、购买日期、购买单位代表、手机号码、邮箱)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欲修改除项目名称外登记的相关信息,请于保证金截止日前到我单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月1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