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官网上发布的征求《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标识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已于11月27日结束。

《规范》中对标识的设置都有哪些要求,印小妹一一为你分享。

01

标识设置应优先于广告

广告与标识距离不宜小于1米

《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轨道交通、道路交通、自行车、行人等多种交通方式的标识系统应统一、连续、完整,并同步统筹广告、文化、艺术等视觉元素,保证标识系统的优先和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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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交通枢纽在标识设置中广告喧宾夺主的现象,《规范》也进行了规定。如:人行标识系统设置中就提到广告不应与一级,不宜与二级标识混合设置,标识设置应优先于广告,广告与标识距离不宜小于1米。

在标识连续性设置上,《规范》要求距离枢纽用地人行入口500米范围内的人行道路路段及路口、公交站宜设置引导前往枢纽的导向标识,且在枢纽周边道路分岔口宜对称设置。当人行直线距离超过200米时,宜对前往枢纽的信息进行重复引导。

对于车行标识,《规范》规定距离交通枢纽3公里-5公里范围内宜设置枢纽导向标识,车行导向系统还宜包括实时显示剩余车位信息的动态标识等。

02

智能标识静止显示不低于3秒

智能信息化标识包括电子动态标识、电子人机互动标识,并根据需要设置智能问路机、微导航等智能信息化标识。其按照使用功能可分为智能通行、智能服务和智能疏散三大类。

智能信息化标识什么时候用呢?《规范》中提到当静态标识信息无法满足功能需求,需展现动态、易变信息时,可设置智能信息化标识进行信息补充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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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智能信息化标识开启后宜采用单页画面显示信息;翻页或滚动显示时,不宜超过两页,且每页静止显示时间应不低于3秒。

03

无障碍线路可设智能导航带

《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着重对人行和车行无障碍标识的设置进行了说明。如:

规定枢纽的无障碍设施应设置无障碍标识,无障碍标识应沿枢纽内规划的无障碍路线设置,引导乘客自主前往各主要功能区域及各项无障碍设施;

可在无障碍行进线路上设置智能导航带,通过电子语音或智能灯光形式来引导残疾人、视力障碍者、老年人及其他有需求乘客;

无障碍标识的安装高度还应便于轮椅坐位乘客观看,且视线不应被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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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行无障碍标识的设置中提到停车场(库)内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处应设置无障碍标识。地面施划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标线,同时地上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标志。停车场(库)的入口至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行车路径上、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与枢纽主要功能区之间应连续设置导向标识等。

以上就是该规范信息的内容,相信对承接标识业务的广告人一定有所帮助,如果您也觉得有帮助,欢迎分享给有需要的人。(图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