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提问关于重大疾病申请低保的问题,网友表示今年9月和10月先后

查处

恶性肿瘤,带来很大的医疗费用压力,户口是农村的,家里还有两个上学的孩子,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了吗?

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梁山县政府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民政局,回复如下:根据《济宁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济民字〔2022〕5号)第七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第十五条 因重病原因造成家庭支出巨大、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支出型”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低保申请:(一)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的医疗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二)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您提出反映“身患两种疾病是否可以申请低保”?首先您可以携带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向您所属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其次由您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开展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与入户调查、审核公示;最后所属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依据你的家庭实际支出情况与家庭收入、子女赡养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报所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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