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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寿光侯镇化工产业园区,开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总投资6.68亿元、年产11.72万吨功能性新材料项目,被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50万元。

该项目位于侯镇化工产业园区,是上口镇招商引资项目,总投资6.68亿元,计划建设生产车间、实验楼、仓库污水处理设施、研发楼、办公楼、仓库及部分其他配套建筑物。

2022年11月3日,潍坊市应急局执法人员,聘请安全专家对开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开展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公司年产11.72万吨功能性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约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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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甲类车间、2#甲类车间、3#甲类车间、9#甲类车间于2022年4月份开工建设,截止2022年11月3日项目建设进度约80%;1#甲类仓库、1#灌装车间、8#甲类车间和2#丙类车间于2022年3月份开工建设,截止2022年11月3日项目建设进度约80%;变配电室和1#乙类仓库于2022年4月份开工建设,截止2022年11月3日项目建设进度约80%。

该项目一期工程副产品醋酸甲酯(85%)(CAS号79-20-9)和甲醇(CAS号67-56-1)为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开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委托济宁市化工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开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年产11.72万吨功能性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一阶段)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工程号:HS*****0K)》,2022年10月27日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专家评审。

11月3日,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尚未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同意批复,开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存在年产11.72万吨功能性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开工建设行为。

为此,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开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暂时停止年产11.72万吨功能性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的施工建设,并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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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72号第4档,对开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五十万元。

2022年4月17日,据寿光电视台消息,开来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飞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项目在手续办理过程中、施工建设过程中,寿光各部门各界领导亲力亲为指导解决问题,确保了项目的高质量推进,体现了寿光良好的营商环境,坚定了我们投资创业的信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1月3日,多网友发视频,称寿光侯镇化工产业园区一化工厂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并有爆炸声传出。截止1月5日,具体情况尚不明确,官方暂未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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