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京市成贤街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南京市成贤街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LY2022Z187
项目名称:南京市成贤街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8万元/年
最高限价:69.8万元/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南京市成贤街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可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a)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b)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c)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d)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按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本项目人员工资(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2名人员(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09日 至 2023年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现场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 (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购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4.标书工本费:磋商文件每套1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
(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和企业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出席开标仪式。)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包括投标代表、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须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请主动提供个人轨迹证明(电信、移动、联通)。
五、开启时间:2023年01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zbgsbj@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