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被人民法院报评选为202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江西高院的公众号也作了转发,但是这个案件我认为现在不应当评选为十大案件,时机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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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件目前处于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阶段,能否核准尚不得而知,从程序上严格来说,这个案件目前还没有定论。
江西两级法院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之后,就有了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两审终审在此并不纯粹。
在死刑没有核准之前就入选了十大案件,假如最高法院不核准,这个案件的入选又如何看待呢?
劳荣枝案件的关注度不用说,非常的高,但是作为年度十大案件,我认为最起码应当是已经盖棺定论的案件。
劳荣枝的死刑即使最终被核准,是否适合入选十大案件,我觉得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最终判决其实争议还是相当大的。
一般民众是支持死刑立即执行的,认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杀害多人,劳荣枝已经多活了20年,早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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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据我了解,我的不少律师同行还有一些法学家,对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并不认同。
主要涉及到合议庭组成是否合法?本案是否有扎实的证据?本案与法子英合肥案的判决是否有矛盾?证人为何不出庭等问题。
他们从疑罪从无,甚至疑罪从轻的角度,认为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死缓或者无期足矣。
针对该案的入选,西北政法大学王政勋教授作了点评,他认为劳荣枝罪行极其严重,不属于“不应当立即执行”的情形。
但是王教授对此的论证不是很合逻辑,比如说他讲劳荣枝案发后改名换姓、整容、潜逃长达20年时间,说明劳荣枝主观之罪也达到了极其严重的程度。
劳荣枝在案发后改名换姓包括潜逃很正常,难道不改名换姓等着被抓?对于劳荣枝的这些行为本身就不具有刑法可期待性。至于说整容,判决中没有类似的表述。
我本人认为劳荣枝确实绝非如她自己所说,很傻很天真,一辈子没有杀过鸡和鸭,都是被法子英胁迫的。
从内心来说,我也希望判处她死刑立即执行。但是这个案件并不适合入选十大案件,因为本身争议确实大。欢迎大家就此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