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新入职审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审计业务能力,助力优秀年轻干部快速成长成才,优化审计干部成长路径,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梯次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近期,东营市审计局制定并印发《东营市审计局审计实务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新参加工作和新进入审计系统的干部安排导师“传、帮、带”,搭建优秀年轻干部成长“快车道”。《办法》共14条,主要涵盖工作原则、导师选拔条件、导师库的建立和管理、学员范围及培养期、指导关系的确定及调整、导师职责、学员职责、组织管理等方面内容。

《办法》明确,审计实务导师与指导学员原则上采取“一对一”的培养方式,学员主要为新录用或刚进入审计干部队伍的公务员、事业人员,实务导师应当结合岗位需求和学员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制定分阶段培养计划,填写指导档案,研究提出培养建议,及时了解学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重提高学员政治意识和政治理论水平,培养学员审计职业荣誉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依托审计工作实践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

《办法》要求,学员应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培养计划,加强审计理论和专业知识等学习,虚心接受指导,主动向实务导师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宏观政策研究、审计职业判断、审计信息化和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达成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