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机制的公告

为规范全省社会保障卡应用服务工作,为持卡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保卡服务,按照人社部统一工作部署,吉林省将实施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机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人群

吉林省第三代社保卡持卡用户。

二、电子社保卡签发方式

实体社保卡申领成功后,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

三、同步申领渠道

1.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2.社保卡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卡行APP。

四、注意事项

1.2020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并启用社保卡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将在2023年1月12日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持卡人需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2.2020年12月31日后新申领的第三代社保卡,在领取的同时将在同步申领渠道生成电子社保卡,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特此公告。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月9日

来源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编辑丨露娜

审核丨姜帅 赵宏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