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扈冰玉 杨军 记者 庄剑翔)近日,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校外辅导机构培训老师猥亵儿童案件一审宣判。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同时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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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供图

这是在202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扬州市发出的首份“从业禁止令”,也是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取得的又一成果。

被告人王某某系江都区退休教师,退休后即在培训机构担任硬笔书法老师,在上课期间对一名未成年女学生实施猥亵行为。在被害人家人报案后被依法抓获。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并建议法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王某某判处终身禁止从事教育类相关职业。

该案判决明确了被告人的禁业范围,体现出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强决心,同时在社会层面起到监督和警示作用,净化校园环境。为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江都区检察院一直在行动。2022年以来,牵头会签《关于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工作机制的意见》,帮教疏导罪错未成年人554人次、训诫18人次,建成线上及实体化妇女儿童权益公益诉讼保护中心,为权益保护搭建平台,全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织好“司法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