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新区资讯
哈市教育局:发现请举报!
1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为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大力整治寒假期间违规培训行为,市教育局最新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和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
据了解,按照国家“双减”文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目前正逢假期,市教育局对全市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和违反师德师风进行了全面部署,将进一步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巡查、检查和处理工作力度,坚决禁止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坚决杜绝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严肃查处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为方便群众及时提供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及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线索、反映问题,现向社会公布市、区两级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监督举报电话
哈尔滨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4610421
邮箱:hrbsjbzcc@163.com
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监督举报电话
哈尔滨市教育局监督电话:84619306
邮箱:sxc84619306@163.com
哈尔滨严查在职教师4种行为
日前,从哈尔滨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即日起至2023年4月,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师德师风整治“会战”行动,并公布了各区、县(市)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消息公布后,哈尔滨多校相继在账号上公布了学校的师德师风违规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同时多校明确将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1、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
主要包括: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参与宴请的。
2、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
主要包括:通过线上、线下、租用民宅及利用商业门市伪装从事违规补课的;动员和强迫学生参加校内外任何形式违规补课的。
3、教师体罚学生等行为
主要包括:侮辱、谩骂、孤立、歧视、虐待等伤害学生等行为。
4、其他师德失范行为
主要包括:骚扰、猥亵、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线上教学期间无法控制情绪与学生或家长在线上谩骂吵架的;让家委会为学生批改作业、让学生家长参与学校劳动或以家委会名义收费的。
如发现教师存在上述行为,可及时向学校反映。
关注“哈新区生活”微信公众号,回复“举报”查询各区、县(市)师德师风违规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香坊区发布举报电话
寒假已至,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香坊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对全区学生和家长发布以下四点提示: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每一个孩子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家长应该客观看待孩子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帮助孩子充分发掘自身潜力,提供更加适应不同孩子特点的教育。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身心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规划好孩子的未来发展,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健康、合理、有意义的课余生活是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最好的调节剂。家长要督促孩子完成必要的作业,积极引导孩子从事适当家务劳动,开展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督促孩子按时就寝,保证充足的睡眠,引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防止网络沉迷。发展孩子综合素质,利用春节假期团聚机会,进行亲子沟通,重视亲子陪伴。树牢并自觉践行“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如果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有违规开设学科类培训的,或有其他违反“双减”政策的办学行为的,可以举报。寒假在为孩子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时,家长们要保持理性和谨慎。请家长们注意以下几点:
1、我区原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注销,现无合法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寒假期间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要自觉抵制任何机构或个人以“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素质拓展”“托管照看”等名义到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隐秘地点违规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
2、遵循孩子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孩子的自主意愿,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根据自身兴趣爱好,理性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参加校外培训,要重点查看公示栏内办学证照资质、教师资格、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非法机构存在疫情传播、人身安全、卷款跑路、退费难等诸多风险隐患,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难以有效维权。
3、家长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缴费后,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修订版),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签字盖章,并要索取正规发票,妥善保管,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切勿相信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及口头承诺,抵制“预付费享优惠”“买一年送一年”等惯用促销诱惑,避免培训机构倒闭“跑路”“钱课两空”。
四、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香坊区“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加强日常检查,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将会同区公安、市场、民政、执法等成员单位和属地街镇社区进行明察暗访、综合治理、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请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监督校外培训行为,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举报。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香坊区校外培训生态,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
香坊区学科类培训监督举报受理部门:香坊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51860126
监督举报邮箱:xfqjyjcjk@126.com
香坊区非学科类培训监督举报受理部门:香坊区文旅局
监督举报电话:15845118288
监督举报邮箱:whtyj5555@163.com
香坊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松北区发布举报电话
近日,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哈尔滨新区教育局和松北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对全区学生和家长发布2023年寒假校外培训四点重要提示,并公布违规学科类、非学科培训监督举报电话。
记者了解到,哈尔滨新区教育局首先提示,家长要主动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目前,松北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清零,请家长和学生主动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自觉抵制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线上教学”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凡是举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或个人,均是无证无照、未经审批的“黑机构”。“黑机构”或个人未接受资金监管,存在人身安全、资金安全等诸多风险,存在随时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风险。一旦出现跑路等问题,家长缴纳的培训费用很有可能“打水漂”,无法退还。希望家长一定要落实监护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让孩子参与此类机构培训。
其次,家长如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需求,请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并辨别选择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办学资质。如一看该机构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看“师资是否合格”,即从事培训的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并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三看“收费是否公示上墙”,即收费项目、标准、银行监管专用账户等应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且按照办学许可证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广大学生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
第三点提示,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高额费用。提示指出,不要盲目听从销售人员的优惠推销或打折许诺,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坚决抵制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超标超期缴纳费用,以防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如有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请及时向区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最后,家长要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发票。提示中强调,家长签订培训合同时,一定要选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不要相信口头约定,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哈尔滨新区教育局希望家长们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并理解、支持“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关注学生安全,关爱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的深意,“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也将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行为。
松北区学科类培训监督举报受理部门:
哈尔滨新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51-88101370。监督举报邮箱:sbqjyjaqb@163.com。
非学科类培训监督举报受理部门:
松北区文旅局监督举报电话:0451-84015039。监督举报邮箱:songbeijyjdwb@163.com。
这些行为将全部禁止!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
新学期开学后
这些行为将全部禁止!
01
小学一二年级
不进行纸笔考试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02
严禁设置重点班
均衡配置师资
落实学校承担的“双减”工作任务。新学期开学后,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
03
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
不得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严格执行作业管理规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04
禁止公布考试分数、排名
不得在家长群传播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05
严禁根据分数分班
不按考试结果排座位
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
06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学校这些行为,全部禁止!
不得对课间设置不必要约束
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或者变相开除学生,不得以长期停课、劝退等方式,剥夺学生在校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对转入专门学校的学生,应当保留学籍,原决定机关决定转回的学生,不得拒绝接收。
义务教育学校
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形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
禁止手机进课堂
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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