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节假日离不开美食的相伴,食品消费较为集中,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多发期。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在节假日期间玩得开心、吃得安心,近日,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春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消费警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

应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过《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经营单位选购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或标签上是否标注有“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由SC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生产日期,保质期”,选购无破损、无变形的食品。

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

选购散装销售食品时,应注意防尘防蝇等设施是否使用;查看销售区域是否标识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谨慎选购未标示以上内容产品。对产品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经营者提供原大包装产品予以核对。

购买冷藏冷冻食品,要到具备冷藏冷冻食品经营项目、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更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项目、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广大经营者,要合法诚信经营,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执行长江禁捕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规定,不加工、售卖野生动物、江鱼、江鲜等。

如果发现经营者销售有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或对购买食品的安全问题有疑问的,消费者可随时拨打电话1234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