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1月19日上午,浙江平阳县,发生一起造成6人死亡的刑事案件。目前,当地警方已经发布通报确认了此事。警方通报中称,作案的是一名男子,名叫杨某,平阳当地人,今年42岁。

诱发本案的原因是因纠纷而产生的杀人案,而杨某所使用的作案工具是一把刀。警方接到报警后已经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目前已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搞不懂到底是什么样的纠纷,才会让杨某如此残忍,一次性杀害6个人。用丧心病狂来形容其行为都不为过!

对于杨某的所作所为,纵使其有一万个理由都难逃的法律的严惩!

2、毫无疑问,杨某持刀行凶并造成6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之所以说是“毫无疑问”,是因为杨某持刀攻击6个人,主观恶意明显。即其明摆着是要追求且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也就是说,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并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的,就可以判处死刑。然而本案杨某却造成了6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其行为可以说罪行极其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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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48条明确规定,犯罪分子实施了罪行极其严重犯罪行为的,应当予以严惩、毫不手软、大胆适用死刑。

在司法实践中,罪行极其严重是指行为人主观恶意极深、手段极其残忍、并造成严重后果及社会恶劣影响的犯罪行为。

3、从民法上讲,杨某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并造成他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而言,公民依法享有生命权,且生命是行使一切权力的基础,因此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除了要受到极其严厉的刑事处罚外,同时还要承担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的责任。

最后,春节将至!希望大家无论遇到任何问题,都要理智面对,并时刻提醒自己一定要理智处理纠纷。不为别的,就为在家里等着你回家团年的家人,你都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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