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大家春节快乐,我今天要讲的题目是

青年人晚婚少生育:人口断层背后是文化断层

经济账犹可补,政策账犹可改,

年龄段不可逆,文化账不可翻。

专家们没有认识到社会已出现了巨大文化断层

说是一代不如一代,还是说一代更比一代强,说了好多年,“代沟”这个词流行了三四十年。博士生就哀叹说,现在的硕士生真是不行;硕士生说本科生真是不行;大四的说大三学生真是不行;大三的说大二学生真是不行;大学生说这高中生真是不行;一代看不上一代。现在看来,所有这些人都是一代。

真正的文化断层发生于九零后和零零后,就是不愿生孩子。中国文化是多子多福,生孩子天经地义,家族传承;现代科学是基因需要遗传,没有说谁说不生孩子的。能生不生不就成了断子绝孙?古代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正妻如不能生孩子,丈夫可休了再娶。这个传统并不因为进入社会主义进入改革开放,就有变。

计划生育是政府强迫的一对夫妇一个孩,是强行不让你生的,大家认为只允许你生二胎,马上就会踊跃生二胎。很多人害怕,说二胎政策一放开,孩子又生多了。我有一个朋友广州市是当领导的,他就跟我说已新建了好多妇产科病床,来年一开春农民工一来,就大生孩子,扩了很大数量的病床,完全空着。现在好了当新冠抢救室吧。放开三五年,30多岁的女士们眉开眼笑生了第二胎,以后就断了。不去挽救第二胎,又允许放开三胎,你说这事奇怪不奇怪,不生二胎何来三胎?各地出了好多乱七八糟的政策就跟现在弄房地产似的,几百条政策出来,我告诉你房价不到一半跌就上不来,这么简单的道理弄不清楚吗?

生孩子也是各种优惠政策,让企业支付,生了孩子以后,给你多少天产假,上学免费等等,但是企业有企业的对策,他可以不再聘用生育年龄的女工,他有这个自主权。

必须是政府直接出面,作为新的基本国策鼓励生育,无论是谁,无论生第几胎,无论婚生还是非婚生,生一个奖励100万元,上城市户口。生出来再说以后的优惠。这么重要的决策拖了三五年,80后从38岁拖到43岁,怎么生?早点出台政策很优惠,他还可能再生一个,他们是想生的,确实成本太高。在5年前或者3年前给特殊优惠政策,生一个奖100万,现在能生好几十万甚至百万,这一拖五年过去,四十多岁就剖腹产也得生。

90后和00后就更麻烦了。宣传传统文化,加强语文教育10来年,背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有用没用看人家接受没接受?

首先就是不生孩子,我躺平了,我甚至结婚我也不想结,结婚年龄整整推迟10岁,生孩子更甭提,生一个就不错了挣钱也不一定少,国家再给他补贴,他也不一定愿意生。这是文化现象,百年以来妇女解放运动的必然产物,女性自由度提高了,不愿意再承受怀孕分娩的痛苦和养孩子的麻烦劳累,她不愿意干了,也不去担心老了之后有没有人养活,她们从小也没养过家庭,大了也没养活过父母,都是父母养活她。

刚才还有一个学生问我,应不应该把孩子父母送到养老院去?我说我没法回答,当然不应该送。但大家庭已瓦解了。我告诉大家,罪魁祸首是小型单元房,小家庭住惯了,不愿意跟父母住一块,也不可能自己再生好几个。自己就是独生子,有了小家庭,他自己你让他再生3---4个可能吗?

我刚写了回忆录,写我奶奶这一代,到我父亲,到我这一代。写家族感情,现在社会上基本荡然无存。你说好也好,不好也好,不可逆了,没法变回去了。我们那时候养孩子,比现在青年人要苦得多,累得多,从来就没想过可以不生。怎么艰难困苦也必须要把他养大,上大学,这是天生应有之义,从来就没有谁怀疑过。孝敬父母,把孩子养大,这个事本来是一个整体,是什么时候,什么人,什么年代,把这个事变成了个体?

经济学家经济学家在中国地位太高,当起了神学家,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了世界观,经济学不幸成神学,这是我的名言。20年前登在深圳特区报,红字大标题。

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瞎吹吧。中国人不信上帝哪来的上帝为大家?人人为自己之后就成了一盘散沙。我们以前遵循的共产主义道德,集体主义道德,随着市场经济土崩瓦解,你非说它是历史进步,我怎么没看出来?

结果现在人口断层,每个人都考虑个人利益,对家族没有责任感,什么传宗接代,家族延续他都不想,我们躺平吧。真正躺平就是年轻人躺平。没有广泛社会动员解决不了。专家别整天板起面孔训斥年轻人,有用吗?

你说他,他不理你就躺平。有人算说从14亿到本世纪末,要这么下去就降到7亿,这也不是骇人听闻。真正的文化现象,从100年前五四运动开始,少数优秀女性走出家庭闹革命,先不裹小脚,自由恋爱,就不包办婚姻,现已成为现实。后来变成小夫妇的独立家庭,也挡不住。严重的离婚,现在青年人的离婚率接近50%,也没办法,能生孩子就成,生了孩子你再离。

首先问题是说怎么保证生孩子,真是一个特大问题。作为文化现象很难纠正了,当然也不是没办法。也不必惊呼,我们要真正从实际出发,去研究青年人现状。从他们实际出发,提出一系列的文化战略。

今天我就这段,对策以后再讲。我就说一句话,在个人主义基础之上,只能保障个人自由,用法治办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