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椒麻鸡里竟然有23块鸡屁股!”安徽亳州,任女士买了一份椒麻鸡,准备和亲友一起分享,可拿回家发现全都是鸡屁股,数了数大约有23块,鸡肉则寥寥两块,任女士瞬间没了心情,赶紧把椒麻鸡打包起来,准备去找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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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当时任女士是当时几个菜同时买的,买完就一起付了账,也没有注意制作过程,在中午吃的时候才发现,一份椒麻鸡里都是鸡屁股。不过好在当天下午,任女士就把这份椒麻鸡拿回商家,商家的态度很好,说是装错了,然后给任女士重新换了一只鸡,没有加汤也没有撕碎,任女士就整只提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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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很多网友议论纷纷:“吃炒鸡,吃出一米长的鸡脖子的见过,吃一盆子鸡屁股的还是第一次见。”

“一般卤菜店都是把鸡鸭屁股切下来,单独装在一个袋子里,用于喂狗喂猫,可能店家确实拿错了,这么低级的手段,店家不至于去砸自己的招牌,应该是忙中出错。”

“这是典型的以次充好啊,如果能有人单点鸡屁股,那可以认为商家是拿错了,如果没有,那么说明店家在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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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论上来说,商家不会采取这种方式砸自己的招牌,到底是固定的摊点,顾客回头找商家麻烦还是很容易的。一旦被宣传出去,对商家的生意影响是非常恶劣的。

2、从法律上来说,如果商家真是故意这么做,那么他的行为则就属于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向经营者主张退一赔三的额惩罚性后果,三倍赔偿金不足500元的,按500赔付。

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本案中的任女士原本可以要求商家赔偿1000元,可能是考虑邻居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只是让商家重新做了一只椒麻鸡。

都知道鸡屁股上有很多的淋巴器官,不利于人体健康。若商家销售的鸡屁股没有处理干净,造成人体损伤了不但可以要求价款的赔偿,还可以要求商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在此,笔者希望商家是无心为之,诚信经营才是生意的长久之道。想趁春节捞一把的商家,不但走不远,甚至还有可能面临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何必?

亲爱的读者,您认为商家是在刻意糊弄顾客还是无心之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