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中,我国最高检察院在落实”两法“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有关性侵犯罪的相关公诉情况。数据显示,在2021年,我国对行侵犯以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60553人,同比增长了5%以上。
这意味着我国对于性侵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制度越来越严格,也从中可以看出性侵案件的危害性。近年来,有关性侵“从严”,”重判“的声音也越来越多,一方面在于行为本身的恶劣性;另一方面,性侵带给受害者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还有心理以及对其社会人际环境的影响,结果都是非常恶劣的。
为此,不少人提议,推荐我国也效仿部分发达国家,引入“化学阉割”的方式来惩罚性犯罪者。认为这样可以进一步降低性犯罪的发生率。
什么是“化学阉割”?
化学阉割,也被称为“药物去势”,性侵犯的起源大多来自于无法控制的性冲动,而性冲动来源于身体内分泌以及激素产出。
所以化学阉割的本质,是通过药物干预的方式,让犯人体内内分泌和激素分泌收到影响,在没有影响生育的前提下,扼杀其性冲动的能力。
在以往的犯罪数据中,性犯罪者因为自制力差,即便在刑满释放后,也依旧存在一部分“重操旧业”的人,他们持续对女性,对社会造成伤害。而化学阉割的方式,可以有效起到抑制性犯罪重复发生的作用,也可以作为对性犯罪者的惩罚。
在化学阉割的司法实践上,大多数北欧国家已经执行了很多年。例如挪威,瑞典,冰岛等国。后来,例如新西兰,俄罗斯,阿根廷等国家,也陆续通过了以化学阉割为主的法律惩戒手段。
在2012年,韩国则成为首个化学阉割合法化的国家。而作为“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我国却迟迟没有实行化学阉割的法律惩罚手段,这是为什么?
为何我国迟迟没有推行“化学阉割”?
原因一:成本高
化学阉割是通过抑制激素和内分泌,来达到抑制性冲动的目的。但人体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恢复。所以化学阉割并非是“一针永逸”,需要定期且长期的进行施药,来持续抑制犯人的性冲动。
这是一笔很大的开销。根据韩国司法部数据,单单一个犯人的用药成本就接近3万人民币。我国人口基数大,药物花销成本也更大,显然不划算。
原因二: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研究表明,化学阉割在实施过程中,因为对内分泌系统造成影响,可能会导致阉割以外的情况出现。
比如糖尿病风险,心血管病风险,以及癌症出现的概率都有可能增加。虽然犯人应该得到惩罚,但我国对于罪犯的基本人权依旧有着严格的保障。化学阉割也因争议而不适合在我国实行。
原因三:治标不治本
化学阉割表面上看,的确是震慑性侵罪犯和抑制重犯率的有效方法。但这只是针对部分罪犯而言的。
而有很多的性侵罪犯,他们的犯罪动机可能来源于更扭曲的心理:
比如曾经一起性侵杀人案,犯人的犯罪动机,竟然是因为自身性功能不足,处于病态的渴望和嫉妒,从而使用工具对受害者实施侵害。犯罪者的动机各有不同。而化学阉割对于此类罪犯而言并不能产生有效的抑制作用。或许这也是我国迟迟没有实行推广的原因之一。
但无论如何,中国也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有着完整的法律体系去制裁这些犯罪者。
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也都应该都性侵有一定的预防意识和手段:
比如避免肮脏下流,低素质群体组织的聚会或活动;
在日常生活中言行得体,自尊自爱,不给犯罪者趁虚而入的机会;
社会交流中交友谨慎,识别对方真实意图,维系自己正常且健康的社交圈子。
如果真的面对可能存在的性侵行为时,应该第一时间逃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大声喊叫引起周围人群的注意,并且立即报警。可以随身携带防狼喷雾以及部分自卫用具,必要情况下开展一定程度的自卫措施。
总之,保护我们的不仅仅是法律,还有自己。国家不断完善法律程序,个人安分守己,懂得自我防护。社会才能越来越稳定和巩固。
参考资料:
[1]最高检:2021年超6万人侵害未成年人被公诉 性侵犯罪达27851人 央广网 2022-5-25
[2]夏草, XIACao. 刑罚的犯罪学演变——以化学阉割方式为视角[J]. 学术探索, 2013(2):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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