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功能区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请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线申报。

组织实施

(一)青岛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开设青岛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窗口,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系统将于1月28日起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2月28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二)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设置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窗口,在线填报《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报系统将于1月30日起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申报注意事项

1.两个项目的参评条件和申报标准均按照青岛申报通知要求上报材料。

2.2020年及以前认定的青岛市、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均可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2021、2022年认定的青岛市、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有效期内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3.已公告的2022年青岛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申报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并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可同时申报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此次申报无需提供纸质版材料,后期我们会对申报企业进行网上材料初审和实地走访。

联系方式

即墨工信局66091620

蓝谷管理局经发部6772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