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记者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获悉,按照该通知和市政府调控要求,本市自2023年1月起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规,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指导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自2023年1月起,本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LPR-40个基点”(按照当前五年期LPR计算,即为3.90%)。

据悉,自去年《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发布以来,对于支持各地城市政府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国务院部署,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决定在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基础上,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可自主决定自下一个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其他情形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记者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获悉,去年9至11月,天津市新建商品房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本市按照该通知和市政府调控要求,自2023年1月起执行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后续根据情况变化,如需调整将指导自律机制配合实施。

据本市大型银行房贷部门信息反馈,银行近期已经执行新的优惠利率,首套房利率优惠最低到3.90%,房贷市场反响积极。银行发放的针对刚性需求和改善型需求的个人住房贷款量都明显增加。

编辑 | 韩振

来源 | 今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