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作家刚察洛夫曾说过:钱是个可恶的东西,用它可以办好事,也可以做坏事。有人曾说金钱乃是身外之物,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几乎我们做什么事情都需要金钱,如今的我们的生活已经与它形影不离了。

金钱这种东西能够吸引很多的人为之眼红,拼尽自己的全力去赚取更多的财富,毕竟谁也不会嫌弃自己的钱多。但是有一些人因为靠自己的努力根本没有办法完成自己的梦想,在这种情况之下,其中一部分人就会动起歪念头,想要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获取财富。

其中有一些人就会用借款的名义来进行诈骗,在对方催债的时候采用各种名义来实施诈骗,期间寻找各种理由来掩盖自己的行为达成诈骗的目的。遇到这种情况时不仅会让我们的财产遭到损失,也会让我们的精神备受打击,甚至做出一些极其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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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们将他们告上了法庭,他们也会用各种理由来辩解自己的行为,使他们逃脱法律的制裁,例如出具了借条等证明,将事件转化为借贷纠纷。而正常的民间借贷和借贷型诈骗的辨认区别究竟是什么呢?超出怎样的范畴才会被法律定义为诈骗行为呢?

通过对比民间借贷和借贷型诈骗的案例我们得到了一个准确的标准,正常的借贷人和诈骗者主要的区别表现在三个方面。

主观目的不同:

正常的民间借贷人在借款的时候会表现出明显的还款意向,即便对方暂时并没有能力还款,但是也会极力表现出还款的意向。诈骗犯虽然会表现出还款的意向,但是他们只不过是找到各种借口,他们从最一开始便没有想要还钱的念头,而前者只是因为各种客观因素导致他们没有办法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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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们的主观意识便是将这笔钱非法占有,并不准备将这笔贷款还清,从最一开始便抱有占有的念头通过编造各种事件以及事实来骗取对方的财物。在这期间,受害者或许就会因为对方编造的事实而一时心软,做出错误的判断,让诈骗犯一拖再拖甚至是减免一部分债款。

那么在法律上又是如何区分这种恶意诈骗者和正常借贷人呢?从主观意识上来看,一般由借贷人借款时的经济情况,借款理由以及钱之后的去向以及是否向对方隐瞒真相或者是真实身份等行为来进行区分。

正常的借贷人或许在经济能力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他们的借款理由和借款用途一般都十分明确,并能够找到相应的证据。但是诈骗犯则会找到各种理由,例如伪装成企业高管或者是投资人,导致对方产生错误的判断从而将钱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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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的行为从主观意识上就存在问题,他们编造出了虚假的借款理由以及用途,甚至是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并提供其他虚假信息。他们的目的从最一开始便是将这笔钱非法占有并肆意挥霍,即便是给了对方真实的信息,但是也会找到各种理由辩解自己是正常借贷来隐瞒诈骗的事实。

还款的态度不同

正常借贷人应该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将借到的钱用在正当的地方,例如生活、运营或者是医治疾病等方面。他们会尽自己的努力去赚到更多的钱以此来还贷,当然有些人也会因为沉迷于赌博之中才会借款,这种非法情况不计入其中。

但是借款型诈骗却与之相反,他们在最一开始便没有归还债款的念头,或许他们本身便背负着巨额债款,并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即便是和借款人签订了相关的协议,甚至在后续也进行了一部分的偿还。但是他们拿到钱财之后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他们的私人目的肆意挥霍,最后导致所有的钱财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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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方式不同

正常借贷人在借款时会向借款人如实告知情况,将自己的身份以及借款用途等完全告知。但是诈骗犯会编造各种虚假的理由或者是事实来欺骗对方,以此诱惑对方或者是让对方出于同情将这笔钱借出来。

案例:

罗某生活在重庆市,长大成年之后也没有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在2012年9月,他结识了一名叫做李兴梅的女子,随着两人之间的关系发展的越来越好,他便在2012年12月到2013年1月期间不断用谎言让李兴梅相信自己在重庆做工程。

之后他向李兴梅透露出自己资金有些周转不过来,需要借一笔钱,还表明在此之后一定会支付高额的利息。在罗某的不断诱惑之下,李兴梅的欲望也被激发了出来,私自挪用了其管理的231万余元扶贫互助资金交给了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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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在借到钱之后便将自己之前欠下的钱全部还清,并带着剩下的钱进行赌博,几乎不和李兴梅产生联系。李兴梅期间也曾催债,但是罗某每次都只还一点点,不断拖延,慢慢地李新梅也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便将他告上了法庭。

直到法院将其传唤到法庭上时,他一共才归还了李兴梅27万余元,剩下的钱全部都用来还债以及赌博中了。在法庭之上他辩解自己只不过和她处于借贷关系,但是法院认为罗某并没有偿还债款的能力,编造出虚假事实多次以借的名义来骗取李兴梅的财物,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最后被依法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并处以50万元的罚金。

总结

上述的案例中罗某便是编造了虚假的事实以及借款目的,最后将这些钱全部投入到赌博中去,在主观意识上已经存在了欺骗的行为,所以被认定为诈骗罪。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擦亮自己的双眼,明确分辨究竟是正常借贷还是对方实施的诈骗,并在借款之后保留相关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财产得到最大的保障。

(《以案释法:正常借贷和借款型诈骗有哪些区别?》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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