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上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襄阳一女子因剪掉丈夫下体,被行拘十日罚款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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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通报,网上群情愤慨,纷纷批评,现有两处疑问难以理解:

一、 通报中对事件的前因后果并没有交代清楚。

按照常理,妻子拿剪刀剪丈夫下体这种案件,一般都是丈夫有出轨的行为,妻子愤怒不已,进而对丈夫进行的报复,而通报中并没有男子出轨一说,也没说明白为什么妻子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让人一头雾水,看通报妻子也不像是精神异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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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事件的严重程度和老百姓的直观感受差距太大。

根据刑事方面的鉴定规范,阴茎缺失属于重伤一级,仅是龟头缺失一部分,也属于轻伤一级了。

哪怕是不懂司法鉴定,基于普通老百姓的朴素认知,剪掉阴茎这种行为也明显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吧?

正是这些疑问,才让这个案件得以不断发酵,办案机关的后续舆情回应恐怕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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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在司法实践中对男女的不同对待,导致了很大的性别歧视,也导致了很多涉及男女话题中,网友都是剑拔弩张的,影响非常不好!

近两年出了很多让人咋舌的情形:

比如女性骗婚骗彩礼不会全额退还,女性诬告男性没有处罚,彩礼嫁妆都算作女方个人财产

在国外,甚至某些城市封存女性犯罪记录,以达到“保护女性权益”的目的。

在这就是女权、官媒双重标准也是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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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男性负面新闻,隐藏女性负面新闻。

如货拉拉,阿里案,男性嫌疑人做有罪推定,媒体如男性家暴殴打女性上热搜,官媒、国民全民愤怒,

而同一时间,女性家暴拿刀捅男性心脏连新闻都不报道,诬告、恶性故意伤害男性案件被调侃,嘲笑,被人鼓动跟风犯罪,再加上司法的性别判案与女性轻罪化,更助长了无成本、低成本高收益的模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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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男性,笔者看到这个新闻的直观感受是这样的:

首先这种行为可是要人命的,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不论伤情轻重,都是故意伤害了吧,这么轻的处罚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对于男人来说,没有了命根子,比杀了他还残忍,实在不想过了可以选择离婚,这得有多大的仇恨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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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剪掉命根子才罚200块,男人这玩意儿也太不值钱了! 这不是变相鼓励女性攻击男性吗?谁不听话,就给他“咔嚓”一下,反正处罚不重,最后会不会又成为新的“彭宇案”?

最后,有时候女人狠起来,男人自愧不如,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直接下手,毕竟是自己的丈夫,不管有什么恩怨,难道总没有一点夫妻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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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网友认为肯定是男的出轨了,不然女的不会这样做,其实这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出轨了,自有法律有道德审判,不是你切掉别人下体的理由!

不能该讲法律的时候,讲感情;需要讲感情的时候,你又讲法律

事实到底是什么,最后结果怎样,还需要官方尽快的调查,尽快的给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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