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一男子当街持硬物将其父击打致死。据称,该男子之所以弑父,是因为遭到逼婚,且精神异常。当地警方回应称,案件正在侦办中。
父母希望看到子女成家,心情可以理解,但不应忽略的一个问题是,每个人都有结婚自由,这就意味着,在合乎法律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决定结婚与否,对与谁步入婚姻殿堂也有选择权。
父母对子女的择偶问题,有建议权,但没有决定权。如果采用不当手段逼迫子女结婚或者与特定对象结婚,不仅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另一个问题是,如果弑父男子确有精神问题,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说过多次,精神病并不是免罪金牌。
刑法》对此的规定是:
1、如果精神病人完全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那确实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只要在犯罪时具有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那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如果一个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行为的能力,仍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不过可以从宽处罚罢了。
因此,本案的涉事男子究竟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还有待精神鉴定,如果证明其确实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那就不需承担刑责,否则,仍然需要被定罪判刑。
还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当街弑父已经彻底突破了法律和道德底线,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应当对弑父行为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