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警连开10枪打死双腿截肢黑人男子# 美警连开10枪打死双腿截肢男子,是否是防卫过当?关键看当时的场景和警察的防卫心理。

一个曾经因为和警察对峙遭到警察枪击,双腿截肢的黑人,用刀无故伤人,再次遭到警察枪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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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黑人战斗力也太强了,坐着轮椅还能拿刀伤人,看来有一种要和别人血战到底的精神呢。这种人大多数都属于暴力倾向严重,缺乏和人正常沟通的能力,动不动就要用刀子和枪支来解决问题的人。

但警察做的也太过了,尽管美国的警察有对罪犯嫌疑人,为了保卫自己开枪自卫的权力,但对这个截肢黑人的开枪,应该属于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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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黑人手里没有枪,仅仅有刀。同时他又是一个坐轮椅不能正常行走的人。仅仅有刀,从根本上来说是威胁不到行动灵活的警察的。

第二,退一步说,黑人的双手是健全的,他有能力撇出他的利刃尖刀,威胁警察。但警察都是属于训练有素的武装人员,在和黑人拥有一定距离的情况下,他的飞刀对警察的袭击不会有什么效果。警察完全可以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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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警察躲不过,可能被飞刀扎伤也不至于致命。

第三,即使警察在受到可能来袭飞刀威胁的情况下可以开枪,但不应该连开10枪,直至把这个黑人罪犯嫌疑人击毙。只要把他击伤,让他失去大的反抗能力也就可以了。

因为他毕竟是双腿残疾的一个残疾人,在受伤的情况下还能有多大的反抗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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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警察怀疑他身上私藏手枪。如果在失常手枪的情况下,没有被打死,突然拔出手枪,对警察开枪袭击,可能会导致警察被一枪毙命。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对黑人嫌疑犯开枪打死是合理的。否则,都应该算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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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相关的报道当中,没有说这个警察怀疑到他可能私藏枪支、进行突然袭击。也许是报道的不够全面。也许是警察没有想到私藏枪支的问题,仅仅是防止他甩飞刀就把他打死了。那这就应该属于是防卫过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