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单位、企业发送复工复产警示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企业复工开停车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几率增大,目前,全县各类企业进入集中复工复产时段,安全生产风险增大,请各有关单位紧盯企业复工复产这一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

一、抓好“开工第一课”,解决一线员工思想放松的风险。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落实“开工第一课”制度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的通知》(鲁安办字〔2023〕1号)的要求,分层级开展“开工第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授课,务必覆盖所有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部门包保人员要到会参加、指导,确保效果。

二、抓好危险作业管理和报备,解决危险作业风险。严格执行《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将本单位危险作业种类、作业时间、主要作业场所等情况于1月31日前向各监管部门报告。强化危险作业全过程管理,开展危险作业前务必按照要求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三、抓好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解决一线员工安全素质降低的风险。各企业要全面梳理员工情况,分类别抓好新入职员工、调整岗位员工、返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本企业安全风险,开展一次针对较大风险的应急演练,持续深化“一企一册、一岗一卡”推广应用,切实提升一线员工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解决企业隐患风险。复工前,企业要自行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现场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部门要针对企业复工情况,制定计划,分批次开展一次复工安全检查。

兰陵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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