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方彬楠 陆珊珊)据国家发改委官微2月1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地区振兴司相关负责人在就《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时强调,《管理办法》中的"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是专门针对使用国家以工代贩专项资金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提出的管理要求,旨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带动就业增收的作用,动员引导更多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尽可能多地为他们发放劳务报酬。

"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并没有提出上述要求,这类项目首先还是要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效率在此基础上,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尽可能多地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就业并为他们发放劳务报酬。"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