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旅游业务”之名

实施非法集资骗局

赶紧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近期,一些不法旅游服务机构打着“旅游业务”的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群体投资,非法吸收资金。这里提醒市民对此应谨慎辨别,以防上当受骗。

案例:近日,湖北发布通告称,当地一家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要求投资人员积极提供证据、减少损失,要求相关公司的业务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主动退还非法所得。

近年,旅游领域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一是“会员卡游”。

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交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消费者如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项目,可按照该旅游项目的标价获得超额退款。

二是“投资项目游”。

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社会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骗取其信任,与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宣称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并获得高收益,鼓吹消费者投资。

三是“预付款游”。

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并承诺回购付息,以廉价产品吸引消费者。

四是“出境保证金游”。

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给付高息,已超出了旅行社的正常业务范围。

这些非法集资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突出的特点还是以高额返利来吸引投资者,社会公众应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能性,深入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不可盲目追求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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