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宁晋法院执行局10余名干警早晨7点出发,先后前往高邑县、辛集市开展执行行动。

到达高邑县后,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传唤至宁晋法院,经过长时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宁晋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完成体检、核酸检测、公安信息采集后,当晚10点半左右,被执行人被送进宁晋县拘留所。

奔赴辛集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时遭到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激烈对抗,鉴于此情况,执行干警强制将其带回法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同时从“法 理 情”多角度对被执行人进行劝导,并告知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经过数次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最终偿还5万余元标的款,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于两个月内偿还完毕。

此次执行行动,共辗转2地,拘传被执行人2人,1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下一步,宁晋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积极倡导人性化执行理念,既要强制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严厉打击抗拒执行的行为,又要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好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作者:宁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