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飞 杨广涛 刘刚)王浩同志是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博兴县消防救援大队一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也是滨州市消防救援队伍中首例造血干细胞成功配型志愿者。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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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在滨州博兴县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大家为王浩同志举行欢送仪式。我们了解到,2022年,王浩同志得知自己与一名血液病患者配型成功,毫不犹豫地同意捐献造血干细胞。在家人和单位领导的支持下,经历高筛、体检等环节,符合捐献条件。

王浩同志,1997年4月出生,2021年4月入党,曾服役于32151部队,2022年入职博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服役期间,他刻苦训练,敢打敢拼,多次参加集训比武,2021年7月,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他主动请缨,深入洪涝重灾区进行两天三夜的鏖战,为抢险救灾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消防救援工作中,他意志坚定,勇往直前,在历次考核中均名列前茅。王浩同志热衷公益事业,无偿献血五次,累计2000cc;2019年,加入了中华骨髓库,成为一名光荣的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2022年,与一名血液病患者配型成功,成为滨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第1例捐献者,也是博兴县第5例,滨州市第56例捐献者。

博兴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王浩:“父母也都是经常的无偿献血。然后自己成年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去献血,当时就想着这样能够救人。我作为一名消防救援人员,平时的工作是灭火救援,其实捐献造血干细胞也是另一种方式的救人。作为党员,也要有一份责任和担当,这也是我对公益事业的一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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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血缘造血干细胞捐献是挽救垂危生命、弘扬人间大爱、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尚事业。王浩同志的义举诠释了无私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为血液病患者打开生命之门。在大家的欢送下,王浩踏上赴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〇医院捐献造血干细胞,用实际行动践行消防救援人员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