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起,广州恢复实施“开四停四”

2月3日,记者从广州交警部门获悉,为调节道路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市民生产生活出行需要,广州将于2月6日(下周一、正月十六)恢复实施“开四停四”。

请广大市民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出行服务“开四停四助手”留意最新动向。

小贴士:开四停四,是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实行的管理措施,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对于违法管控措施的外地车,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按自然日计算其违法行为,每天处罚1次(1宗),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记者】关喜如意

【通讯员】交宣

【视频】叶永康

【作者】 关喜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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